紧紧围绕“降警情、控发案”的核心目标,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打击整治力度,为辖区平安筑起坚实屏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近日,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李大爷等报警求助称,有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其“投资汽车销售、租赁”等业务,致使其辛苦积攒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精干警力,明确主办责任,会同城里派出所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
由于该案受害人多为中老年群体,且互相之间并不熟悉,给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困难,经缜密侦查、多方查找、实地走访、逐人核实,民警依法调取了证人证言以及合同、收据等大量铁证。
通过对案件线索梳理和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身份及其住所,果断出击,依法将其传唤到案。在强大的证据攻势和法律政策攻心下,朱某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经查,朱某某为非法获利,先后在潍坊、青岛、临朐等地注册公司,将目标对准中老年群体,利用他们获取信息渠道有限、认知能力相对较弱、对经济犯罪分辨能力不足等弱点,以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为幌子,通过开展讲座,邀请“投资人”吃饭、旅游,并许诺高额返利、汽车抵押“零风险”等虚假宣传骗取信任,诱导受害人向其经营的公司进行投资,逐步掏光受害人的“养老钱”,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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